可以的,在向
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院判决
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
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
子女抚养问题以及
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
起诉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