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有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和
口头遗嘱这几种。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
2、代书遗嘱是指
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一般而言,公民应当自己书写遗嘱,但在生病、不会写字、不想自己书写等各种客观情况下,允许公民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上必须有二名以上的
见证人签名见证,且应当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
3、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并将见证内容进行录音。
4、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对遗产进行处分的意思的遗嘱形式。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将口头遗嘱内容制作成书面遗嘱。
5、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上应当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