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2、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承包
经营权具有
物权性质,是指
承包人对承包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民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的
使用权,享有占有土地自己使用、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处分经营的权利。
4、【相关延伸】
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谁?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称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都享有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性质,不论长幼,不论男女,凡村民人人有份,且每人有一份,它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