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邀饮酒,一般而言属于社交方面的情谊行为,在法律上并无明文定性。但对相邀饮酒行为本身无法进行法律评价并不意味着饮酒人可以疏于饮酒后可能引起损害后果的注意义务,即谨慎、小心的作为或不作为,不使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律义务。
2、相邀饮酒引起猝死责任由谁承担,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同桌的其他人员没有劝酒行为,主动敬酒致自己猝死的,由自己承担责任。
(2)如果同桌的其他人员有过错,例如未及时将猝死者送院治疗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