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诉的
开庭时间应当在审限范围三个月内,应视具体案情而定开庭时间。
2、审判时间即审限。审限指从
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
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主要包括
一审、
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3、根据我国
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
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等等。
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