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1、一方擅自处分
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其
赠予行为无效。
2、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
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
结婚后购买的
商品房是夫妻二人的
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予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结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予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
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3、即如赠与方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收赠与并且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则赠与行为有效,
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然而,私自赠与的财产毕竟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一方的私自赠与行为已侵害到另一方的
财产权利,由此带来的损失,应由私自赠与财产的一方
赔偿。
4、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