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1.我国实行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婚姻制度,而且确立了一夫一妻,“第三者”和夫妻中过错方的行为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侵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中过错方还违反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2.第三者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和身心的极大伤害,同时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成长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见该行为造成了身份、经济、精神等一系列利益的损害。
3.第三者实施了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如通奸、与有配偶者
同居、
重婚等行为,必然导致配偶身份利益受损,引起
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所以,只要
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与有配偶者为不正当婚外性行为即可认为成立因果关系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