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性质不同: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
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内容不同:婚前财产包括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而婚后财产的内容则包括夫妻双方婚后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等。
婚后财产还包括:夫妻其中一人用
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两人实际拿到的或者应当拿到的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男女两人实际拿到的或应当拿到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财产取得时间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4、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