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
赔偿金。无故
拖欠职工
工资,资方要支付
拖欠工资、
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2、《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