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集资人面对警方的调查,应积极配合,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很多被集资人因尚能获得利息分红,或者出于让集资人继续经营以返还本利的美好愿望,抵触
侦查机关的行为,影响
证据的收集、
强制措施的开展,将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
第二,保管好投资过程中的证据,包括
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在案发后,
非法集资受害人要及时上交相关证据,一来有助于
赃款的
追讨,二来有利于公检法部门认定
涉案金额,以明确
犯罪分子应受的
刑罚处罚。
第三,案发后,非法集资参与人应通过正确的渠道,理性地反应自己的诉求。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
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最后,人
民法院通过
刑事手段打击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
集资诈骗罪只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投资者要增强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要被犯罪分析利用了自己追求财富的心理。
在此我们提醒各位投资者,在投资时要仔细看好合同,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保驾护航,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