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
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实践中,确实存在
劳动者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明确表示同意由用人单位
代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代签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3、有些劳动者虽然并未明确表示同意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但在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后,其收到或阅读了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均按照该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且劳动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4、该情形应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应认定为有效。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劳动者主张
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