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1、如果是婚前男方自己
出资购买的房子,那么该房子属于男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并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
买房产,
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