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
伤害罪案件,公安机关接受
报案后,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受理,二是
立案。不论任何问题的报案都是受理的,做笔录、接受报案人提供的
证据以及进行初步调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围;当对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他们会移送给其他
执法机关处理。如果构成
犯罪,派出所会委托进行鉴定,一般一个星期左右出结果,构成
轻伤以上就可以
刑事立案。确定立案之后会给报案人立案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