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冻结有两种方式:经所有权人同意做
抵押;
立案后请法院查封。
冻结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别人持法院的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一般情况下,个人房产是不会冻结的,并且即使冻结了,还可以解除冻结。
法院冻结房产是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
财产保全程序。
财产保全,也叫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做出判决前为防止
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做出的保护措施,以
保证将来
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
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冻结的不是房屋本身,而是房屋的交易,房屋还能使用。由法院或者其他国家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的一种强制手段。查封也是属于
行政处理手段,但它是封门、不准使用房屋,更不准交易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
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
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