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费用都是有相应计算标准的,在此不因受害者是小提琴家而有所不同,误工费的损失也是基于受害者的实际
工资,而不是职业。
但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受害者的手作为其音乐技艺的主要承载,可以向法院提出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补偿。另外,如果受害者在事故之前进行相应的投保,也可以通过保险赔偿获得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