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近似
商标时有以下几个方法:
1、隔离观察法。
即将两件以上的商标分别置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观察,如果具有普通知识和经验的
消费者在购买时加以普通注意尚容易发生混同,则这种商标为近似商标。
2、要部比较法。
如果两个商标的主要部分的外观明显不同,不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则它们为非近似商标,反之,为近似商标。
3、分离比较法。将两个组合商标的各组成部分分开进行比较,如果其比较部分的读间,含义,外形等近似或无重大差别,则为近似商标。
4、关于在
商标侵权诉讼中如何判断商标近似的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认定商标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
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