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车
追尾全责,可以先由对方承保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对方赔偿。
4、可以要求的赔偿为: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5、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6、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7、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