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的,
法定继承中规定的配偶要是通过
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但可以通过
遗嘱继承,对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那么双方就不属于夫妻关系,如果不是配偶是没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的,但如果有
遗嘱的话,可以通过遗嘱来进行
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