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股东以其
出资承担
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
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
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
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