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
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
赡养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情节严重的可以能会涉嫌犯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