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起解散
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
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
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
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
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风险提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或者
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
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能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
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