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去民政局
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
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