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
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
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特殊情况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
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般在计算
精神抚慰金的时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即上文中提到的侵权人的过程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等。由此可见,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侵害案件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