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否为
共同犯罪要视情况而定:
1、教唆犯和被
教唆犯罪的人形成
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2、如果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
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依照我国《
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
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罪的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
因此,教唆犯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类型。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
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