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满意,不可以拒绝交
物业费。
1、小区个别业主对于物业服务人员不满意,对物业公司的一些行为不满意,或者是个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有了矛盾,从而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所做的服务不到位,而采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中,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与业主之间的
服务合同,但是业主却单方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对业主提
起诉讼,业主是需要补交物业费和产生的
违约金的。
2、如果是物业公司由于违背了
物业服务合同,从而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并且业主已经掌握了相关的
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却是违背了相关条例,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案件中多数还是可以要求业主按照实际费用补交物业费。
风险提示:物业管理企业在平时的物业管理服务中,要真正以业主为关注焦点,提高业主满足率,在
保证自身权益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满足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避免业主以对物业服务不满足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