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内容可以进行以下行政决定:确有应受
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
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