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工程预付款的相关注意事项:
包工包料工程的
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预付的
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
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