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辩护人为
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后,是可以做
量刑辩护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七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
起诉书指控的
犯罪事实和
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
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
刑事实。
第二百三十一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
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