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济政办发﹝﹞13号文
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范公开标准,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实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办理单》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文本:《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信息公开告知书》、《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受理告知书》、《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不予受理告知书》、《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转办告知书》。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一般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涉及面广和疑难问题在15个工作日办理答复,对无法办理或不在工作范围内的及时说明原因。改进电话接听及人员来访的接待流程,规范接人待物的礼节礼貌、现场办事操作流程、电话问答及其他相关事宜,靠前服务,贴心服务,树立了我委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