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是保
证人或者
担保人的话,则要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
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
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
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辟谣】
打
借条必须要有担保人?
真相:不是
解析:
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
出借人可以要求
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担保人由债权人决定。
也就是说,打借条是否需要担保人,要看出借人的要求,如果要求担保的,借款人就需要提供担保人。
【提醒】
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哪些?
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以下这些:
1、主
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3、主
合同债务人采取
欺诈、
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
民事责任。
4、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5、 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
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在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