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员工入职时间风险如何判断

1.1k浏览 帮助1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而用工的发生一般是从职工入职起算。入职时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2.是入职时间证据的保留。员工入职应当以入职登记表核定职工入职时间,理由是入职时间和职工工作年限相关联,其举证实行责任倒置,一般由单位负担举证责任
3.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的区分。正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是用工时间(入职时间)而非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这就可能存在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和入职时间的间隔,如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则间隔期内双方形成民事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如晚于入职时间,则需要注意入职满一个月的限制,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二倍工资的罚则;
4.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书面合同时,还需要注意:
一、劳动合同主体风险。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其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主体是劳动者,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期限风险。
三、试用期约定风险。
四、岗位约定风险。
五、劳动报酬约定风险等。
员工入职时间风险如何判断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2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45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入职时间风险如何判断
一键咨询
  • 171****5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4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77****47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552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87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拿假学历入职了有什么风险
持假学历入职风险重重: 一旦发现,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赔偿。 如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劳动者须承担相应赔偿。 但因劳动消耗性和不可逆性,已获薪酬无法返还。
46浏览 2024-04-23
加入顺风车保险拒赔吗
若未赔偿,考虑到网约车、顺风车服务的费用旨在分担出行成本,非盈利性质,且拼车不增加潜在风险,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因此,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能以车辆从事营运为由拒绝理赔。
34浏览 2024-05-06
开离职证明有什么风险
开具离职证明时,尽管无直接法律风险,但用人单位若故意拒绝或拖延,可能遭劳动部门纠正。若因此导致员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须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单位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因此,及时、正确地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21浏览 2024-05-09
入室盗窃放风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室盗窃放风如何量刑 入室盗窃放风的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属于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客观方面 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行为,都是由我国刑法分则加以明文规定的。因此,对于单独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现将各种共同犯罪行为分述如下: (一)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 例如,二人犯罪,各对被害人砍三刀。如果孤立起来看,砍三刀未必就能致人死亡。但二人的行为结合起来,砍六刀就足以致人死亡。由此可见,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不能完全等同于单独犯罪,具有其特殊性。对此,我们在认定共同犯罪的时候必须加以注意。 (二)组织行为 组织行为,是指组织犯所实施的指挥、策划、领导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由刑法总则加以规定的。当然,刑法分则中有的条文把某些组织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例如刑法第120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组织罪。在这一犯罪中,包含组织活动的行为。这一组织行为就属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 而在其他犯罪中,例如抢劫集团,其中首要分子有的只在幕后起组织作用,本人不直接实施抢劫行为,其组织行为就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对这种实施组织行为的首要分子定罪的时候,必须把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认定。 (三)教唆行为 教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意图的行为。教唆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教唆犯的定罪问题。 教唆行为的形式是各式各样的,例如劝说、请求、挑拨、、利诱、威胁等。教唆既可以用口头表达,也可以用书面表达,还可以用打手势、使眼神等人体动作表达。 (四)帮助行为 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帮助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帮助犯的定罪问题。在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可能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 从帮助行为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狭义帮助和隐匿帮助。前者指通过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或清除犯罪障碍等方法帮助他人实施犯罪。后者指事前通谋,事后隐匿罪犯、罪证或湮灭罪迹等帮助行为。 从帮助行为的形式来分,可以分为物质性帮助和精神性的帮助。前者指物质上体力上的帮助,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测被害人行踪、排除犯罪障碍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有形帮助。后者指精神上、心理上的支持,例如帮助实行犯出主意、想办法、撑腰打气、坚定其决心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无形帮助。 从帮助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事前帮助、事中帮助和事后帮助。事前帮助主要指事前为实行犯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例如,仓库看守与盗窃犯合谋,首先打开仓库的大门,为盗窃创造有利条件,就是事前帮助行为。事后帮助主要是指事后的隐匿行为,但它以事前通谋为前提,否则不构成共同犯罪。事中帮助是指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进行帮助。例如某甲把少女乙骗到家中,欲行,其妻丙发现后不但不加制止,反而当场帮助按住少女乙的身体,使某甲得以顺利进行。丙应视为帮助犯,是事中帮助。
496浏览
保险销售员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保险销售员不能直接委托律师进行风险代理服务,因为风险代理主要适用于律师处理部分民事案件(除婚姻、社保等特定领域),且在刑事、行政等案件中禁止。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包括全面风险代理(事后按比例收费,一般30%)和前期收取基本费(如5000元,完成后加收10%-15%)。律师风险代理规定了适用条件和例外,如客户需了解政府指导价并自愿选择。
39浏览 2024-05-10
入室盗窃放风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室盗窃放风如何量刑 入室盗窃放风的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属于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客观方面 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行为,都是由我国刑法分则加以明文规定的。因此,对于单独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现将各种共同犯罪行为分述如下: (一)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 例如,二人犯罪,各对被害人砍三刀。如果孤立起来看,砍三刀未必就能致人死亡。但二人的行为结合起来,砍六刀就足以致人死亡。由此可见,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不能完全等同于单独犯罪,具有其特殊性。对此,我们在认定共同犯罪的时候必须加以注意。 (二)组织行为 组织行为,是指组织犯所实施的指挥、策划、领导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由刑法总则加以规定的。当然,刑法分则中有的条文把某些组织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例如刑法第120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组织罪。在这一犯罪中,包含组织活动的行为。这一组织行为就属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 而在其他犯罪中,例如抢劫集团,其中首要分子有的只在幕后起组织作用,本人不直接实施抢劫行为,其组织行为就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对这种实施组织行为的首要分子定罪的时候,必须把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认定。 (三)教唆行为 教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意图的行为。教唆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教唆犯的定罪问题。 教唆行为的形式是各式各样的,例如劝说、请求、挑拨、、利诱、威胁等。教唆既可以用口头表达,也可以用书面表达,还可以用打手势、使眼神等人体动作表达。 (四)帮助行为 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帮助行为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实行行为,因此,只有把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解决帮助犯的定罪问题。在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可能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 从帮助行为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狭义帮助和隐匿帮助。前者指通过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或清除犯罪障碍等方法帮助他人实施犯罪。后者指事前通谋,事后隐匿罪犯、罪证或湮灭罪迹等帮助行为。 从帮助行为的形式来分,可以分为物质性帮助和精神性的帮助。前者指物质上体力上的帮助,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测被害人行踪、排除犯罪障碍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有形帮助。后者指精神上、心理上的支持,例如帮助实行犯出主意、想办法、撑腰打气、坚定其决心等,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为无形帮助。 从帮助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事前帮助、事中帮助和事后帮助。事前帮助主要指事前为实行犯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例如,仓库看守与盗窃犯合谋,首先打开仓库的大门,为盗窃创造有利条件,就是事前帮助行为。事后帮助主要是指事后的隐匿行为,但它以事前通谋为前提,否则不构成共同犯罪。事中帮助是指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进行帮助。例如某甲把少女乙骗到家中,欲行,其妻丙发现后不但不加制止,反而当场帮助按住少女乙的身体,使某甲得以顺利进行。丙应视为帮助犯,是事中帮助。
333浏览
加入公司股东要承担哪些风险
作为公司股东,您可能面临的风险有:资金投放可能无法全部收回,预期收益不确定,公司运营不佳时可能无法获益,以及受外部法律环境影响的法律风险。这些都是股东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
34浏览 2024-04-14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6****3310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31****9040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1****6875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