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情况需注意:
无公章或法人代表确认的文件、格式错误、内容不足、字迹模糊;递交多个投标文件或相同文件中有多个报价,除非已声明或提交备用方案,否则视为无效;公司名称或结构与资格预审不符;未提交保函或保证金;联合体投标未附共同协议;投标人与资格预审不符,或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行贿买标等;报价过低或接近标底,无法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
废标原因包括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且无法说明合理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无法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回应、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废标情况可分为形式问题和实质内容问题,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等为形式问题,投标保证金、投标价格、投标承诺、联合体协议、串通投标等为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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