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
收房屋,
承租人和
出租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有
法律效力。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
出租人就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
合同无效。但在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