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租赁合同明确规定
拖欠房租一定期限后,合同自动解除,那么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的时间。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拖欠房租一定期限后合同自动解除,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
法定解除权处理。先向租赁房发个
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在到达租赁人时生效。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在出租人催告后承租人
逾期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即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注意这种解除并非自动解除,出租人需要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书。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延伸】
问: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
1、
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
孳息;
(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
1)
协议解除合同的,
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
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
赔偿;
(
2)因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
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
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
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