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
带薪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
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
休假天数多于
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
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
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如果就
工龄认定问题发生
纠纷,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