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对
民间借贷纠纷的
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如果
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
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
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
债务人履行
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
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
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
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风险提示:诉讼时效是一个不应忽视的法律问题,不及时
起诉或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将承担不利执行或丧失
胜诉权的风险。对于已经超出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再次达到偿还协议,以摆脱不利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