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交易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
解除合同,要对方退钱。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现行的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因此
买卖合同也等同于无效。在此情况下,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归属于
宅基地使用人所有,
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小产权房由于无法办理
产权证,所以不能进行
过户手续,在法律上不具备保护效益,所以拆除后很难进行
赔偿,在法律层面并不建议
购房者购买小产权房,若私下签署购买合同,也是无法律效益的。还请购房者仔细斟酌其价值,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