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遗嘱继承中,如果
继承人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适用
代位继承,而只能按
法定继承办理。在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
人死亡的,可以适用
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
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
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
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