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效果如下:
一、第三人取得
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债务承担接向
债权人承担
债务。
二、
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