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
离婚纠纷但是还未
起诉到法院之前,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损毁财产,可以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在
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
转移财产的
证据,还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