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补充协议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主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就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了。
其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
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
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最后,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