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
购房不属于
破产财产。
1、以其
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
债务清偿款。
2、首先带
购房合同等到相关部门反映,看适合答复。
3、然后关注开发公司是否被他人收购,若被收购,其
债务就转嫁都
收购公司,可要求收购公司继续
履行义务。
4、若没有被收购,只能等破产公司的资产核算,按照债权优先权进行分配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企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
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
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
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
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