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
欠款人协商再补一份
欠条;如果对方否认借款或欠款,可以向法院
起诉,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
结合其他
证据认定是否存在
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
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
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