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主体的合法,一般回迁协议上的回迁安置人是可以处置房产的所有权人,在签署
回迁房购买协议时必须确定卖方是回迁协议上的被安置主体;
2.建议
购房者最好签订
定金合同,如果购房人需要交纳20%以上的
预付款的,应尽量减少预付款的比例;
3、尽量避免在签署协议时将房款全款付清,建议留一定的尾款,待成功
办理房产证过户后付清;
4.注意
一房二卖的情况,出现该情况时可以要求卖方
赔偿;
5.在
过户时通常会产生一些
税费,一般卖方比买方承担的税费要多,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在协议上约定,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等;
6. 在购房时,最好能让卖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
担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1, 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