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指出特定受赠人的,是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赠与方没有指定受赠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所以为了避免
离婚时因为此类
财产分割出现
纠纷,建议在接受赠与时,让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东西只赠与给特定一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