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下列限制:
1、享有
继承权的被代位
继承人必须于
继承开始前死亡。代位继承中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
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
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
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
法定继承方式中。
5、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