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刑法对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立案的规定如下:凡是伪造
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
公诉人,
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
证人的
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
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
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