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7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
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也就是你们如果离婚的时候啊,那个房子还没有拿到
房产证,或者是买的
小产权房或者
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未到全部所有权或无全部所有权的房子的,这样的房子在离婚时无法分割;
但是可以要求分配使用,主张
使用权,所谓的使用权,也就是住在里面,另一方不要住或者是搬出去。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