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恶意转移夫妻间的
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以转移、隐藏、变卖、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离婚后,另一方若是发现一方有企图侵占自己财产的等行为的,可以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