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立案委托人条件包含以下:
1、具备
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
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3、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